電子機票是一種機票形式,乘客在透過網站或電話訂購機票之後,訂位系統就會記下訂位紀錄,電子機票就是以電腦紀錄的方式存在。旅行社通常會印出載有詳細航程以及訂位代號的收據,自已上網訂購者,亦可自行印出航程表及收據。大部分航空公司跟從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的宣告,在2008年6月1日起停止發出紙本機票,改為發出電子機票。
登機手續
使用電子機票時,乘客需持訂位收據或是訂位代碼到航空公司櫃檯辦理登機手續,航空公司確認之後,才會發給登機證。某些航空公司沒有硬性規定乘客提供訂位代碼,他們只單由乘客的身份來作確認。
電子機票的轉換
為簡化航空業的運作,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已全面改用電子機票,預計一年可省下30億美元。2004年,IATA委員會訂定2007年年底是所有航空轉換電子機票的最後期限,而在2007年6月,期限延伸至2008年5月31日。
電子機票的缺點
某些航空公司的航班沒有使用電子機票,原因在於軟體設備不足,如果某航空公司與另一航空聯運航段,但訂位系統沒有互通,聯運的航空可能無法讀取受理訂位的航空的電子機票,所以受理訂位的航空必須提供傳統紙本的機票,以便辦理登機手續。同樣的,如果目的地機場沒有受理航空的駐點,紙本機票仍是相當的重要。目前各家航空的電子機票系統大部份只能受理不超過16個航段的訂位,超過的話(如環遊世界的機票)就以紙本方式發給。